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41418 號函辦理。
二、考量國內外疫情風險、國內疫苗供應現況及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並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 )於 111 年 3 月 24 日第 2 次臨時會議決議事項,指揮中心調整國內 COVID-19 疫苗接種措施及期程如下:
(一)12 至 17 歲青少年 Moderna COVID-19 疫苗接種建議:
1、自即日起同意 Moderna COVID-19 疫苗用於滿 12 至 17 歲青少年族群之基礎劑及基礎加強劑接種;不同廠牌之 mRNA COVID-19 疫苗可交替使用。
2、依中文說明書核准劑量與接種時程,建議免疫功能正常對象接種兩劑,並建議免疫功能不全對象接種包括基礎加強劑在內之三劑,每劑 0.5ml ( 100mcg )。根據國外研究及監測數據顯示,延長各劑接種間隔可降低心肌炎發生比率,且不影響抗體及細胞性免疫,爰建議第一劑與第二劑間隔至少 12 週( 84 天),基礎加強劑與最後一劑基礎劑間隔至少 4 週( 28 天)。
3、基於國際間監測青少年接種 mRNA 疫苗後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之通報情形顯示,青少年族群接種 Moderna 疫苗後,心肌炎/心包膜炎之發生率高於其他年齡層,也較接種 BNT 疫苗者高且接種第二劑後發生比率高,爰接種前家長及青少年應充分閱讀相關資訊,以評估接種效益後接種。
4、接種前需充分了解接種 Moderna COVID-19 疫苗之保護效益、可能產生之副作用(含心肌炎/心包膜炎發生風險)及接種後應注意事項,並取得家長同意,經醫師評估後始得接種。
5、依據 mRNA 疫苗臨床試驗及上市後監測資料,接種疫苗曾出現極罕見的心肌炎和心包膜炎病例,且較常發生在接種第二劑之後以及年輕男性。接種疫苗後 28 天內若發生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症狀,例如: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症狀,請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
(二)COVID-19 疫苗與其他疫苗之接種間隔:
1、考量接種實務調整,自 111 年 4 月 6 日起 COVID-19 疫苗與其他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手臂接種,亦可間隔任何時間接種,以利接種後反應之判別。
2、接種前應充分了解相關資訊,不同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症狀及可能發生與持續的時間,以及接種後應注意事項。
(三)對於民眾於國內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 WHO )緊急使用清單( EUL )之 COVID-19 疫苗或參與國內製造經緊急授權使用疫苗臨床試驗者,於國內實施追加劑政策( 111 年 1 月 7 日)前,具有國內外之 COVID-19 疫苗接種紀錄 3 劑(含)以上者,最後一劑已超過 12 週以上,自即日起同意可經醫師評估後再提供 1 劑追加劑接種。於國內實施追加劑政策( 111 年 1 月 7 日)後,完成過去國內外接種疫苗紀錄補登 3 劑(含)以上者,最後一劑為國內 111 年 1 月 7 日後接種且與前一劑間隔達 12 週者,則該劑次視為追加劑,不另提供追加劑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