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區勝利國小辦理特教新課綱「資源班學生編班與排課之調適與實例分享」,請依限報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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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104年 6月 3 日(星期三 下午 1 : 40~下午 4 : 30)。 三、研習地點:勝利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聯絡電話:2372982-842。 四、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設資源班學校之教學組長務必參加(優先錄取)、特教教師,共計 120 名。 五、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 104年5月 29日止(若截止日期前額滿,諒即停止受理),逕請至特教通報網報名( http://www.set.edu.tw/ "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登錄報名)。 六、參加研習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研習需全程參與並核予 2 小時研習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七、檢附研習計劃(如附件 1)。 |
| 國立屏東大學辦理 104 年度「特殊需求學生認知學習規畫與教學」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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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04 年 5 月 22 日屏大特心字第 1042700021 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 104 年 7 月 11 日(星期六)至 104 年 7 月 12 日(星期日)。 三、加人員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 104 年 5 月 18 日起至 104 年 7 月 6 日止,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http://www.set.edu.tw/→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選擇 103 學年度下學期→登錄單位輸入「屏東大學」→研習名稱「特殊需求學生認知學習規畫與教學」】,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四、請貴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差旅費由原服務機關支應。 五、為尊重講師及學員上課權益,凡遲到 20 分鐘未入席者,恕無法進入研習會場。 六、活動期間由承辦單位供應午餐;為響應環保,敬請自備環保杯具及環保筷。 七、檢附旨揭計畫 1 份(如附件 2)。 |
| 「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暨「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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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4 年 5 月 22 日府社身字第 1040503446 號及 1040503442 號函辦理。 二、檢附函、令及部分條文影本乙份(如附件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