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4 年 2 月 4 日移署秘文芋字第 1040020860 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及所屬單位相關通訊異動資料詳如附件,請協助加強宣導所屬,俾點選至正確之機關名稱。
三、為符合行政院節能減紙政策,請各機關學校多加利用電子公文交換傳遞,另內政部移民署署長室、副署長室、主任秘書室、專門委員室、入出國事務組、移民事務組、國際及執法事務組、移民資訊組、秘書室等屬內政部移民署內部幕僚單位,請勿逕以電子交換至以上各單位,受文機關請點選「內政部移民署」,俾利公文電子交換作業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