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107 年 4 月 13 日南市民秘字第 1070303175 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臺南市市民卡(以下簡稱市民卡)美觀及整體一致性,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將原市民卡(含學生卡、社福卡、寶貝卡及一般卡)背面版面灰色基底色系,統一變更為白色基底色系(詳附件)。 三、待合作發行市民卡廠商「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將舊款市民卡庫存用畢後,一律改為新款版面格式製作及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