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編製 104 年「特殊教育專刊」請自行下載運用,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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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7 月 1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79183 號函辦理。 二、案資料運用如涉及政策文宣請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檢附「104 年【特殊教育專刊】4 至 6 月刊登主題一覽表」1 份(如附件 1)。 |
| 標題:檢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04 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暨教材教法研習」計畫各乙份,請踴躍報名,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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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4 年 7 月 13 日高師大特教字第 1041004216 號函辦理。 二、研習地點:高師大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三、研習詳細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三、初階課程研習對象及錄取次序: 1.高雄市特教教師優先錄取; 2.高雄鑑輔分區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優先錄取; 3.上開人員跨區報名者,於未滿名額內依報名先後依次遞補。 四、進階課程研習對象及錄取次序: 1.特教教師及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報名經錄取且完成 104.8.12 研習者); 2.上開人員曾參加過高師大辦理之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教材教法研習者。(※請務必於備註欄中,加註說明您曾參加本中心辦理性別平等研習之日期與時間); 3.未曾參加過相關研習者,於未滿名額內依報名先後依次遞補。 五、請學員於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一週上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showmode=全國大專)查詢,確認是否錄取。 六、如有疑義請逕洽本研習聯絡人:黃獻戊先生 電話: 07-7172930 分機 1631 。 七、詳見附件 2 及 3 |
| 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辦理「2015 自閉症、智能障礙者畫作暨攝影作品甄選展覽活動」,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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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辦理之「你我手牽手 看見星世界~2015 自閉症者、智能障礙者畫作暨攝影作品甄選展覽活動」,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7 月 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75727 號函辦理。 二、活動內容詳如附件,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楊社工 電話: 02-23944258 。 三、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各 1 份,詳見附件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