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04 年 10 月 2 日南市社兒字第 1040987279 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市兒少社區照顧據點,服務對象係以弱勢家庭兒少為主,提供家庭關懷、團體活動及課後陪伴(非課業指導)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