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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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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 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畫分一覽表」及「107 學年度外縣市入學高雄市國中新生調查表」各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1 月 9 日高市教中字第 10730181100 號辦理。
二、倘各校有應屆畢業生設籍於高雄市且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 107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高雄市該學區所屬國中,無則免填復。